皖司许可〔2026〕266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
皖司许可〔2026〕266号
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
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、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、安徽梨苑律师事务所:
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、章程、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。经审核,符合法定条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二十四条、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(司法部令第142号)第二十六条规定,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。
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霞变更为韦舒颖;
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曹冬梅变更为许福昌;
安徽梨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朱怀良变更为陈毛路。
2026年10月22日
参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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